1. 在法庭拍照
法院门口拍照,这个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
但是如果你进到法院里面,在他们的大厅办公室,如果他们不让你拍,通常来说你应当遵守他们的规定,但是他们不让你拍也得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禁止或不许可你拍照,你也可以以此抗辩。
2. 法庭可以拍照录像吗
不允许 。旁听人 录像拍照 不允许 ,旁听人提出异议, 情节严重的 会驱逐出厅。
3. 法庭审判可以拍照吗
庭审照片不可以发朋友圈。
根据有关规定 参加庭审的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纪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等。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所以拍庭审照片己属违法,更不许发朋友圈。
4. 在法庭录像
庭审不可以录像。
民事诉讼开庭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5. 法庭 照片
一、搜索并认证
1、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微法院”。
● 功能说明:首页为各功能模块入口,用户可在首页快速定位微法院各类功能;
其中包括:我要立案、我的案件、微信交费、诉前调解、手机阅卷、计算工具、智能问答、法规查询、法院导航9个模块。
2、身份认证
● 功能说明:基于身份证(港澳外籍以对应证件)作为唯一识别,所有人员(当事人、代理人、审执人员、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相应认证。
1) 点击点击微法院首页认证标签,进入身份验证界面开始身份认证,勾《四川微法院告知书》后点击“同意,确认身份信息”进入证件核验页面。
2) 在证件核验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完成证件核验,点击“同意”进入手机验证界面;若无中国大陆手机号可选择“人工审核”进入人工审核页面,按照提示上传证件照片。
3) 在手机验证界面,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后点击验证进入权限许可界面,确认授权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界面。
4) 人脸识别成功进入阅读告知书界面,点击“同意并签名”后进入签名界面,签名完成后则全部身份验证完成;
二、我要立案
● 功能说明:当事人在首页点击“我要立案”按钮,可选择风险评估、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进入相应功能模块。
1、 风险评估
● 功能说明:用户在风险评估模块可查阅诉讼相关的风险评估告知内容。
1) 点击首页“我要立案”弹出选择弹窗;
2) 点击“智能评估”选项弹出提示框,点击允许跳转至“法律智能评估小程序”,进入评估服务界面;
3) 用户可咨询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离婚起诉状、离婚协议书相关内容;
2. 审判立案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审判立案”模块查看已申请的审判立案案件状态,或发起新的审判立案申请。
1) 在主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进入审判立案页面,可查看已申请立案案件状态,点击下方审判立案申请按钮,进入告知书查看页面;
2) 在告知书查看界面,点击“同意并上传立案材料”,可进入审判立案页面进行立案;
3) 在审判立案界面,可选择立案法院,添加立案材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识别当事人上传的立案图片材料,自动转换为文字,录入法院审判系统;
4) 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后,显示立案提交确认页面,点击“提交申请”后显示提交成功;
5) 点击“提交申请”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跳转至审判立案界面,列表会新增一条立案数据;
3. 执行立案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执行立案”模块查看已申请的执行立案案件状态,或发起新的执行立案申请。
三、我的案件
● 功能说明:当事人、代理人、可查看自己已有的审判/执行案件详情,且可以根据案号、名称、原被告等字段进行模糊查询,并可进行未结和已结案件的分类查阅。通过点击右侧下拉按钮选择案件排序方式;
1) 点击首页“我的案件”进入案件列表,用户可在搜索框输入案号、名称、原被告名称等字段进行模糊查询;
2) 点击案件列表右方排序按钮,可根据立案时间排序规则对案件列表进行排序,包括立案时间(正序)、立案时间(倒叙);
3) 点击列表案件进入案件详情,即进入“掌上法庭”界面;
1. 掌上法庭
● 总体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掌上法庭模块参与在线庭审,提交证据资料,并在线与法官联系,点击输入框右侧“+”号按钮,可使用更多功能:案件详情、账户确认、线索举报、联系各方、发送位置、多方视频。
1.1 案件详情
● 功能说明:当事人点击进入案件详情,在案件详情中可查看基本信息、案件主体以及流程节点。
1) 点击进入案件详情,案件详情中可查看基本信息、案件主体以及流程节点;案件主体中可查看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和送达地址,若需要更改地址,要线下联系法官进行更改;流程节点显示案件进展;
1.2 线索举报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线索举报”模块举报被告人财产线索。
1) 当事人点击“线索举报”可查看举报内容的待审核列表;
2) 点击“线索确认并举报”进入线索举报页面,选择举报类型,填写线索内容、地点、相关文件后点击“线索举报”则线索提交成功,掌上法庭界面会发送一条举报消息;
1.3 联系各方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联系各方”向法官或代理人发送私信消息。
1) 点击更多功能中的“联系各方”会进入私信聊天界面,可向选择的私信对象发送文字、语音、图片消息;
2) 点击“提交”按钮后可在掌上法庭界面看到发送的私信内容;
1.4 发送位置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发送位置”向法官或代理人发送定位。
1) 点击更多功能中的“发送位置”,当事人即可选择当前位置发送至会话列表,发送成功列表会显示定位;
1.5 移动庭审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移动庭审”参加当前案件的在线庭审。
1) 点击更多功能中的“移动庭审”,弹出《四川微法院庭审告知书》,当事人点击“我已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可加入当前;
1.6 提交证据
● 功能说明: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提交证据模块上传证据材料。
1) 点击标题下方蓝色“证据目录”,可查看证据目录示例,点击继续添加可以填写更多以证据,点击“提交”成功后,消息列表会显示提交的证据信息记录;
2) 用户可对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点击证据列表“质证”,开启“提出异议”,填写质证意见后点击“确定”,消息列表即会新增质证消息;
1.7 其它
1) 案件调解时,当事人需在掌上法庭中选择是否同意调解协议,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后需点击签名确认,每一页均需要点击签名才能确认完成;
2) 在掌上法庭中,对于法官发送的释明告知需由当事人点击“我已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按钮;
3) 在掌上法庭页面,法官发送的释明告知需由当事人点击“我已知晓并理解上述内容”按钮。
四、微信交费、诉前调解(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很快上线)
五、手机阅卷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首页“手机阅卷”模块进行阅卷;
六、计算工具
● 功能说明:当事人可通过首页“计算工具”模块计算案件相关费用;
七、智能问答
● 功能说明:智能问答提供智能法律咨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文字或语音输入的方式进行提问,获取答案;
1) 在主页点击智能问答按钮,弹出提示窗;
2) 点击允许跳转至智能法律咨询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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