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术摄影作品的展览权与肖像权和隐私权
肖像权是人的象征性的代表。受法律保护,法律法规定,末经本人允许以赢利为目的或有侮辱的言语都是违法行为。
隐私权是个人享受的私人生活的安宁,与私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且隐私权纯属个人的,不会影响到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任何利益。
隐私权和肖像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2. 摄影作品肖像权和著作权
商业摄影可以理解为委托创作作品,版权(就是著作权)有你们双方约定,无约定的话属于创作者,即影楼或个人了。
这个是针对创作这一智力活动来说的,不是针对照片。 对照片来说,所有权是影楼的,你买到了使用权。
以前胶片的话,影楼把底片也给你了,这可以理解为对所有权的处分。现在数码,基本给的都是复制品。扯远了。 你买了得使用权,就可以自由使用了,但注意,不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别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 顺便说,你享有肖像权,这个是人身权,不能转移的。
影楼即使享有著作权,也不能侵犯你的肖像权,比如盈利性的使用。
3. 美术作品的展览权和所有权
答案:B 其他几项权利应该属于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4. 人像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摄影作品的定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通常,对以自动摄像机拍摄的护照像,因为不包含人的智力创作,一般不承认其享有著作权;而除此之外对人拍摄的证件照应可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但由于证件照要求真实、清晰再现拍照对象的外表,反映的不是拍摄者对事物的认识和要借此表达的思想情感,而且完成的作品主要用于拍摄对象作身份验证用,因此客观上不存在保护拍摄者对证件照的著作权的需要,相反如著作权由拍摄者享有,可能影响证件照的正常使用。
在实践中,拍摄者应顾客要求拍摄证件照,拍摄者收取拍摄费,拍摄完成后将底片及洗印的照片交付拍摄对象,这在法律上实际上双方构成一种委托创作关系:拍摄者受托拍照并交付底片,视为双方确认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委托人即拍摄对象享有,拍摄对象可自主决定照片的使用及处理。由于证件照的使用用途,拍摄对象一般不会自称为照片的拍摄人,对拍摄者的署名权等权益也不会有什么损害。摄影作品中证件照和人物艺术照的著作权归属与证件照情况不同的是,人物艺术照,不论是完全个性的摄影,还是模式化(化妆、布景、造型格式化)的艺术摄影,需要摄影师更多的智力创作投入,包括对拍摄对象特点的把握及表现构思、取景布局、光线、技巧应用等,且追求艺术性、突出表现人物的美感。
因此,人物艺术照作品完全符合著作权规定的摄影作品定义,可以获得著作权。
由于人物摄影作品,涉及到被拍者的肖像权,因此其使用将同时涉及到著作权及肖像权问题。
摄影师与拍摄对象应通过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妥善解决使用及权益归属问题。
5. 摄影作品属于什么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美术作品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
就美术作品而言,它涉及到两类权利,一类是美术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美术作品原件的权利;另一类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这是两类不同的权利,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画家将画出售给甲,甲只享有该画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该画的著作权。
值得考虑的是,购画人如欲实现其经济利权利,希望展览此画,就会与创作人的著作权发生冲突。同时,创作人要展览作品原件,也不得不求助于原件持有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这说明,即使创作人想要展览美术作品原件,也应取得原件所有人的许可。
以上就是有关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什么以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内容、权利在一些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通过通读法律可以得知,但是有关权利归属与谁还是需要借助一些专业知识进行判断的,尤其是在进行作品交易的时候,更容易出现一些侵权事件,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咨询有关的专家律师,听一下他们的指导建议,避免一些潜在的陷阱。
6. 美术摄影作品的展览权与肖像权和隐私权的关系
当然有。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违法人员依然是我国的公民,仍然享有基本的人权。只是可能会被剥夺一些政治权利,但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不属于政治权利,只是一般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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